重庆公积金贷款办理流程

时间:2021-01-06 14:20:41 公积金 我要投稿

重庆公积金贷款办理流程

  住房公积金是一项政策性、互助性的长期住房储金,具有明显的职工福利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重庆公积金贷款办理流程的相关介绍,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重庆公积金贷款办理流程

  重庆公积金贷款办理流程

  一、按揭贷款:

  1、贷款申请人备齐材料;

  2、在评估机构办理房屋评估;

  3、在公积金贷款受理网点提出申请;

  4、审核时间:10个工作日;

  5、审核通过的签订借款合同;

  6、在登记机关办理过户手续(所需时间以登记机关公布为准);

  7、在登记机关办理抵押手续(所需时间以登记机关公布为准);

  8、抵押手续办妥,资料交回贷款受理网点进行放款审核;

  9、放款时限:10个工作日

  10、银行发放贷款。

  二、商转公:

  1、贷款申请人备齐材料;

  2、在评估机构办理房屋评估;

  3、在公积金贷款受理网点提出申请;

  4、审核时间:10个工作日;

  5、审核通过的签订借款合同;

  6、在登记机关办理解押手续(所需时间以登记机关公布为准);

  7、在登记机关办理抵押手续(所需时间以登记机关公布为准);

  8、抵押手续办妥,资料交回贷款受理网点进行放款审核;

  9、放款时限:10个工作日

  10、银行发放贷款。

  重庆公积金贷款条件

  一、贷款条件

  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为申请贷款前6个月(含)及以上按时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含异地缴存的非“三无”人员),在我市城镇购买自有住房,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

  二、具体条件

  (一)一手房按揭贷款

  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购房职工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购房职工

  (二)二手房按揭贷款

  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贷款前6个月(含)及以上按时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且申请贷款时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具备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和意愿;

  3、个人征信情况良好,符合中心征信要求。如借款申请人及配偶任一方贷款或贷记卡近两年内存在连续逾期3期以上(含3期)累计逾期6期以上(含6期),贷款采用到期一次还款方式的,拖欠贷款本金或利息90天(含)以上,贷款或贷记卡当前状态为逾期的,在公积金提取、贷款、贷后还款过程中存在失信行为,以及其他途径证实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原则上不予通过贷款审批;

  4、有在本市城镇购买二手住房的真实交易行为,有合法有效的《房地产买卖合同》;

  5、所购房屋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可在不动产登记机构进行自由交易;

  6、已为该套房屋办理房屋价值评估手续;

  7、同意用所购住房作为贷款抵押担保;

  8、已与售房人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并有不低于所购房屋价格20%(含)以上的自筹购房资金;

  9、借款申请人夫妻双方无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余额;

  10、住房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一手房置换抵押贷款(商转公)

  1、申请贷款前6个月(含)及以上按时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且申请贷款时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具备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和意愿;

  3、个人征信情况良好,符合中心征信要求。如借款申请人及配偶任一方贷款或贷记卡近两年内存在连续逾期3期以上(含3期)累计逾期6期以上(含6期),贷款采用到期一次还款方式的,拖欠贷款本金或利息90天(含)以上,贷款或贷记卡当前状态为逾期的,在公积金提取、贷款、贷后还款过程中存在失信行为,以及其他途径证实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原则上不予通过贷款审批;

  4、有在本市城镇购买一手住房的真实交易行为,已办理手续完备的商业性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处于正常还款中;

  5、所购房屋已办理《不动产权证书》(《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

  6、有印章齐备且合法有效的《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商业性《借款合同》、抵押登记手续;

  7、同意用所购住房作为贷款抵押担保;

  8、借款申请人夫妻双方无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余额;

  9、住房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二手房置换抵押贷款(商转公)

  1、申请贷款前6个月(含)及以上按时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且申请贷款时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具备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和意愿;

  3、个人征信情况良好,符合中心征信要求。如借款申请人及配偶任一方贷款或贷记卡近两年内存在连续逾期3期以上(含3期)累计逾期6期以上(含6期),贷款采用到期一次还款方式的,拖欠贷款本金或利息90天(含)以上,贷款或贷记卡当前状态为逾期的,在公积金提取、贷款、贷后还款过程中存在失信行为,以及其他途径证实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原则上不予通过贷款审批;

  4、有在本市城镇购买二手住房的真实交易行为,已办理手续完备的商业性个人住房抵押贷款,处于正常还款中;

  5、所购房屋已办理《不动产权证书》(《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

  6、有印章齐备且合法有效的《重庆市房地产买卖合同》、商业性《借款合同》、抵押登记手续;

  7、已经为该套房屋办理房屋价值评估手续;

  8、并同意用所购住房作为贷款抵押担保;

  9、借款申请人夫妻双方无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余额;

  10、借款申请人及配偶的《个人信用报告》(报告有效期3个月,公积金中心征信协查开通后不再收取);

  11、住房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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