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省直公积金提取办理费用

时间:2024-05-15 05:39:45 公积金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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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省直公积金提取办理费用

  2015年,《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订送审稿)》,拟规定,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5%,不得高于12%。下面是小编分享的宝鸡省直公积金提取办理费用,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宝鸡省直公积金提取办理费用

  宝鸡省直公积金提取办理费用

  不收费,免费办理。

  办理地点:西安市莲湖区西北一路52号二楼大厅。

  扩展材料: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保障性住房提取办理材料

  提供经房地产管理部门网上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首付房款凭证或提供房屋产权证、全额付款发票或契税完税发票。

  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保障性住房提取额度

  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保留最近三个月的缴存额,且职工本人、配偶、父母和子女的提取额合并计算,累计提取额不得超过实际发生的房款总额。全额付款的,实际发生的房款总额为购房合同标明的总价或付款凭证总额;办理商业贷款的,实际发生的房款总额为购房合同标明的首付款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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