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公积金本地转移办理条件

时间:2024-07-07 20:14:51 公积金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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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公积金本地转移办理条件

  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款专用,存储期间只能按规定用于购、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纳房租。职工只有在离退休、死亡、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户口迁出原居住城市时,才可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接下来由小编为大家整理出福州公积金本地转移办理条件,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福州公积金本地转移办理条件

  办理条件

  因单位变动:职工个人账户转移或职工账户批量转移。

  办理材料

  (一)《福州住房公积金转移凭证》(可窗口领取)

  (二)新工作地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提供的住房公积金转移接收证明或相关的缴存信息证明原件

  (三)职工本人办理的,需另提供:有效身份证原件

  (四)委托他人代办的,需另提供:

  1、转移职工有效身份证原件

  2、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

  3、个人授权委托书

  (五)单位办理的,需另提供:

  1、单位经办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

  2、单位授权委托书

  办理流程

  1、填写表格,职工或单位经办填写《福州住房公积金转移凭证》。

  2、申请办理,前往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办理。

  3、提交材料,提交申报材料。

  4、中心审核,符合规定、材料齐全的,予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

  办理时限与费用

  1、办理时限:当场办结。

  2、办理费用: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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