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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职工如何开具个人公积金缴存证明
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款专用,存储期间只能按规定用于购、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纳房租。职工只有在离退休、死亡、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户口迁出原居住城市时,才可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接下来由小编为大家整理出沈阳职工如何开具个人公积金缴存证明,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一、申请条件:
缴存职工因涉及财产核实、诉讼等需要。
二、办理要件:
身份证。
三、办理流程:
(一)柜面办理
职工本人持相关要件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办理。
(二)网上办理
职工本人登陆沈阳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网上服务大厅或手机APP,根据页面操作提示办理。
四、联系电话及办理地点:
中心服务热线:12329
和平管理部电话:22713659,地址:和平北大街48号(省妇女会馆对面)。
沈河管理部电话:23936201,地址:沈河区惠工街159号(地铁二号线金融中心站B出口南侧)。
铁西管理部电话:25891893,地址:铁西区艳粉街61号(203路终点站对面)。
皇姑管理部电话:23495673,地址:皇姑区宁山西路5号(百鸟公园西南角)。
大东管理部电话:24357993,地址:大东区大东路175—1号(永丰社区西侧)。
浑南管理部电话:23751057,地址:浑南新区沈营路29—14号(哈尔滨啤酒厂对面)。
于洪管理部电话:23341206,地址:于洪区黄海路20号。
沈北管理部电话:89601612,地址:沈北新区中央路77号。
苏家屯管理部电话:89138568,地址:苏家屯区牡丹街63—1号。
新民管理部电话:27627763,地址:新民市战前大街112号。
辽中管理部电话:87828903,地址:辽中县南环路1号2门。
法库管理部电话:87115883,地址:法库县龙山路7号。
康平管理部电话:87338256,地址:康平县康平镇中心路64号。
铁路分中心电话:23300070,地址:和平区砂阳路618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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