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省直公积金贷款办理流程

时间:2024-10-21 08:54:22 公积金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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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省直公积金贷款办理流程

  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职工离退休或发生《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断。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的稳定性、统一性、规范性和强制性。接下来由小编为大家整理出宝鸡省直公积金贷款办理流程,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宝鸡省直公积金贷款办理流程

  宝鸡省直公积金贷款办理流程

  申请人携带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有效的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合同或协议等材料到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商支行(地址:西安市未央区未央路169号);西安鼓楼中国银行支行(地址:西安市西大街96号)等合作单位;受托银行办理;审核材料并在21个工作日内放款。

  拓展:

  一、贷款条件

  1、申请人本人及所在单位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住房公积金连续、足额缴存6个月以上;

  2、申请人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及有效身份证明;

  3、在本市购买自住房,有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或协议;

  4、已支付首付的购房款;

  5、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具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6、能提供合法有效(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物或质押物,或有担保能力的企业或个人进行担保;

  7、对自有住房进行大修的,应出具自有住房房屋产权证;

  8、贷款人规定的其它条件。

  二、贷款材料

  1、宝鸡市住房公积金委托贷款申请表1份(须双方本人签字、指印);

  2、购房人夫妇双方单位情况证明2份(须双方单位工资管理人员填写并签名);

  3、购房人身份证复印件2份、配偶2份(二代身份证须双面复印);

  4、夫妇双方户口本复印件各2份(如变更栏无内容,只复印本人所在页);

  5、20%以上的购房首付款发票或收据复印件2份(收据上姓名须和购房人相同);

  6、结婚证复印件2份(含内容页及照片页,未婚的由单位出具未婚证明、离婚提供离婚证或判决书);

  7、有效购房合同1份(按揭方式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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