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公积金委托收款解约办理条件

时间:2024-07-22 17:38:01 公积金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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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公积金委托收款解约办理条件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下面是小编分享的重庆公积金委托收款解约办理条件,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重庆公积金委托收款解约办理条件

  一、办理条件

  已开通委托收款业务的单位,可申请停止通过委托收款方式付款。

  二、受理地点

  1.主城区:

  (1)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办事处;

  (2)指定的归集业务承办的银行网点(可为本网点缴存单位办理开通手续)。工商银行经办网点:渝中支行、高科技支行、建新东路支行、北部新区支行、渝北支行。建设银行经办网点:中山路支行、大坪支行、上清寺支行、观音岩支行、两江分行、观音桥支行、渝北城南支行。

  2.远郊区县: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区县分中心。

  三、办结时限

  立等即办。

  四、办理要件及流程

  单位经办人持身份证件原件、加盖单位公章的《住房公积金网上缴存业务申请表》,到所属分中心、办事处(指定的归集业务承办的银行网点)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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