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公积金死亡提取次数

时间:2023-02-13 00:10:16 公积金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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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公积金死亡提取次数

  公积金提取,是指缴存人按照公积金提取的要求,到公积金提取办理的相关部门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将公积金账户内的部分或全部金额提取到个人银行账户。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长沙公积金死亡提取次数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长沙公积金死亡提取次数

  长沙公积金死亡提取次数

  可以提取一次。个人公积金账户需为封存状态,可提取其账户内余额,作销户提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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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沙公积金提取材料(辞职+退休+死亡+出境+最低生活保障)

  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须提供以下基本资料原件:

  (一)本人身份证;

  (二)婚姻状况证明:已婚职工提供结婚证和配偶身份证,离婚职工提供离婚证和民政部门盖章的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以上两类婚姻状况及未婚提取人均需签订《住房公积金业务声明书》;

  (三)提取人本人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长沙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任一有效一类借记卡;

  (四)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长沙行政区域以外自住房或偿还其住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地房屋产权管理部门近3个月出具的夫妻双方全部房屋产权信息证明(含本套房屋备案登记信息)。

  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还应根据提取类型提供如下资料原件:

  1、与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

  提供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离职证明、住房公积金停缴24个月以上需办理账户封存的职工应提交《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封存申请书》

  2、退休

  女性职工50岁以上,干部55岁以上,男性职工、干部60岁以上的提供本人身份证,未达到以上退休年龄的提供退休证或退休批文

  3、享受最低生活保障

  提供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

  4、出境定居

  提供户口注销证明或出国定居证明

  5、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职工个人账户余额1000元以下的提供死亡证明或户口注销证明、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身份证(多人继承均须身份证)、亲属关系证明。

  职工个人账户余额超过1000元的提供公证书或法院生效判决书、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身份证(多人继承均须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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