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两人分手公积金贷款要怎么办理

时间:2024-05-22 10:09:19 公积金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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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两人分手公积金贷款要怎么办理

  公积金贷款是指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享受的贷款,国家规定,凡是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均可按公积金贷款的相关规定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以下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常州两人分手公积金贷款要怎么办理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常州两人分手公积金贷款要怎么办理

  一、常州两人分手公积金贷款要怎么办理:

  两个人一起申请了公积金贷款,如果因为某些原因分手了,可以来公积金中心申请办理变更借款人手续。

  办理变更借款人手续时,双方都要共同到场申请,并提前还清贷款,然后变更购房合同或房屋产权证,再由获得房屋产权的一方重新申请贷款。

  新申请的贷款不得超过原贷款的剩余本金且单人最高30万元。

  如果两人不幸分手了,并办理了借款人变更手续,那么,获得房屋产权的一方重新申请贷款时,不会增加贷款记录,另一方不再参与该房屋的还贷。

  但因为已经有过一次贷款记录,所以在下次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就不能享受首次申请的一些政策优惠了。所以,对于尚未办理结婚证就办理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建议还是要慎行。

  二、常州公积金贷款条件

  申请人申请公积金贷款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年满18周岁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申请贷款时住房公积金汇缴正常,且从申请之日往前推算,个人和所在单位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达到6个月及以上;

  (三)能提供本人购买、建造、大修自住住房等有效证明材料;

  (四)有稳定的收入、信用良好,具有按时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五)提供公积金核心认可的担保方式进行担保;

  (六)符合公积金核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已经办理过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及其配偶以及房屋其他共有权人,在未还清贷款本息之前,不得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

  年满18周岁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房屋所有权人和房屋共有权人及其配偶均为贷款的共同借款人,其中在参与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的借款人中应指定一人作为主借款人。如所购房屋为按份共有,则主借款人须拥有50%以上的房屋所有权。

  在购买自住住房时已办理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借款人,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可申请转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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