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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公积金租房提取指南
住房公积金实行专款专用,存储期间只能按规定用于购、建、大修自住住房,或交纳房租。职工只有在离职、退休、死亡、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户口迁出原居住城市时,才可提取本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接下来由小编为大家整理出襄阳公积金租房提取指南,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办理条件:
职工无房且租房自住。
办理材料:
(一)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二)申请人本人襄阳市一类银行卡原件;
(三)分类资料:
1、租赁商品住房的,提供申请人和配偶无房证明。
2、租赁公共租赁住房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租金缴纳凭证。
办理流程:
1、满足职工无房且租房自住条件的,申请人可持申请人身份证原件、申请人本人襄阳市一类银行卡原件、申请人和配偶无房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租金缴纳凭证前往襄阳市中心业务大厅(樊城区汉江北路与中原路交汇处新市民服务中心)办理。
2、公积金中心对申请人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可现场审核的,当场办结;对不能现场审核的,自收到提取申请3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不准予提取的决定。
办理地点:
1、襄阳市樊城区新华路七号4楼襄阳市房屋产权与市场管理处档案中心;
2、襄阳市樊城区长虹路襄阳市行政服务中心C区一楼;
3、襄阳市襄城区名人酒店院内襄城区政府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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