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泉州公积金咨询电话

时间:2022-11-12 23:58:40 公积金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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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泉州公积金咨询电话

  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职工离退休或发生《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断。体现了住房公积金的稳定性、统一性、规范性和强制性。接下来由小编为大家整理出福建泉州公积金咨询电话,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福建泉州公积金咨询电话

  福建泉州公积金咨询电话

  1、咨询渠道:0595—12329。

  2、办公时间和地址:全年除节假日外,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夏季时调整为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3、其中市区管理部办公时间为: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

  拓展:

  一、各管理部服务大厅地址:

  1、市区管理部:泉州市丰泽区东海街道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C栋。

  2、洛江区管理部:洛江区安吉路建行二楼。

  3、泉港区管理部:泉港区南山南路西侧亿达。天阶(天玺)泉港建行一楼。

  4、晋江市管理部:晋江青阳迎宾路169号建行大楼十五楼。

  5、石狮市管理部:石狮市八七路1083号建行滨海支行二楼。

  6、南安市管理部:南安市普莲路432号建行一楼。

  7、惠安县管理部:惠安县世纪大道广海新景城二层建行二楼。

  8、安溪县管理部:安溪县凤城镇河滨南路1068号建行二楼。

  9、永春县管理部:永春县环城路6号建行大厦六楼。

  10、德化县管理部:德化县西门翰林府邸6号楼建行二楼。

  11、台商投资区管理部:台商投资区杏秀路三鑫花园建行二楼。

  二、提取条件

  1、有下列情形之一,并能按规定提供合法、有效证明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2、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的;

  3、离休、退休的;

  4、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重度残疾,并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

  5、出国定居或赴港、澳、台地区定居的;

  6、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7、租住住房的月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的;

  8、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

  9、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10、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或特困救助待遇的;

  11、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一年以上未再就业的;

  12、职工及家庭成员因重大疾病或发生重大伤害事故导致家庭生活艰难的;

  13、因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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