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公积金租房提取需要租房合同吗

时间:2024-10-05 15:09:50 公积金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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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公积金租房提取需要租房合同吗

  公积金提取,是指缴存人按照公积金提取的要求,到公积金提取办理的相关部门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将公积金账户内的部分或全部金额提取到个人银行账户。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南充公积金租房提取需要租房合同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南充公积金租房提取需要租房合同吗

  南充公积金租房提取需要租房合同吗

  租赁的是公租房的话,需要提供公租房租赁合同;

  如果租赁的是商品房的话,不用提供租房合同,但是需要提供“房产部门出具本人及配偶无房产证明”。

  提取地址:

  嘉陵区管理部

  地址:嘉陵区耀目路226号

  电话:0817-3634809

  阆中市管理部

  地址:阆中巴都大道市政务中心

  电话:0817-6306606

  南部县管理部

  地址:南部县蜀北大道146号(教育局一楼)

  电话:0817-5582298

  拓展:南充公积金租房可以提取吗

  可以的。

  《南充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规定:

  租赁自住住房,且房租超出家庭收入规定比例的可以提取公积金。

  每次提取金额为年度租赁费用超过本人和配偶年公积金缴存基数之和15%的部分,且家庭年度最大提取金额不得超过6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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