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公积金同城转移申请条件

时间:2024-09-26 13:12:04 公积金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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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公积金同城转移申请条件

  住房公积金不是职工工资的组成部分,不以现金形式发放,并且必须存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受委托银行开设的专户内,实行专户管理。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徐州公积金同城转移申请条件,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徐州公积金同城转移申请条件

  申请条件

  职工在徐州行政区域范围内工作变动,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需由一个单位转移到另一个单位。

  办理材料

  1.《住房公积金个人转移申请表》《住房公积金批量转移申请表》原件1份;

  2.职工身份证复印件1份;

  3.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

  填表说明:1.《住房公积金个人转移申请表》《住房公积金批量转移申请表》按照表格要求填写。

  2.以上业务所需表格请登录gjj.xz.gov.cn“在线下载”栏目下载

  办理地点

  徐州市泉山区建国西路8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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