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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公积金单位缴存办理指南
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职工离退休或发生《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断。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东莞公积金单位缴存办理指南,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办理条件
1、单位应当在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
2、职工个人账户为正常状态的才能办理汇缴。
办理材料
单位经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办理流程
1、正常汇缴(非手动托收):
单位经办人申报→银行柜台受理→单位经办人汇缴资金→银行柜台到账确认办结。
2、汇缴(手动托收):
单位经办人申报→银行柜台受理→托收扣款完成
办理时限
资金到账后,2个工作日内办结。
注意事项
1、汇缴方式:支票、电汇、网银转账、托收;
2、当月汇缴人数有变动的,单位需做相应的变更后,再进行汇缴;
3、办理手动托收的,缴存单位到归集银行承办网点确认汇缴信息后,系统才能发起扣款完成汇缴业务;
4、单位经办人在归集银行承办网点确认汇缴信息后,30天内须对其业务进行资金到账,如资金不能及时到账的,承办的银行将此业务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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