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申请材料

时间:2021-03-10 12:06:15 公积金 我要投稿

南宁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申请材料

  住房公积金中由企业和事业单位缴纳部分,不属于工资总额属性,属于企业成本费用性质的开支。接下来由小编为大家整理出南宁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申请材料,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南宁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申请材料

  南宁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申请材料

  1、《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原件二份)。

  2、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一份,提供原件复核)。

  拓展:

  一、职工可委托单位经办人代为申请,应提供以下材料:

  1、《集中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委托书》。

  2、《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原件二份)。

  3、职工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复印件一份,单位盖章)。

  4、单位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一份,提供原件复核)。

  二、办理条件:

  职工在我中心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缴存住房公积金后,可向我中心服务窗口提出申请,将其外中心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移到我中心。

  三、办理地点:

  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四、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具体上班时间(市区营业部执行“朝九晚五”工作制度的部门作息时间除外),星期六、星期日正常休息,具体为:

  1、11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5月1日至10月31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3、市区营业部执行“朝九晚五”工作制度,具体上班时间为: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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