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住房公积金提取指南

时间:2024-09-01 14:49:38 公积金

渭南住房公积金提取指南

  住房公积金制度一经建立,职工在职期间必须不间断地按规定缴存,除职工离退休或发生《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其他情形外,不得中止和中断。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渭南住房公积金提取指南,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渭南住房公积金提取指南

  提取条件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

  3、房租超出家庭收入15%的;

  提取材料

  1、填制《渭南市住房公积金使用审批表》;

  2、申请提取人的身份证原件;

  3、申请提取人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工、农、中、建、邮储)银行卡或存折;

  4、提取原因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提取流程

  (1)职工符合提取条件的需填写《渭南市住房公积金使用审批表》并经单位经办人审核后加盖单位公章;

  (2)单位经办人或职工个人持《渭南市住房公积金使用审批表》及相关提取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到辖区管理部、办事处审批;

  (3)管理部、办事处审批同意后填制《渭南市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汇总表》上传市中心公积金管理科;

  (4)公积金管理科操作此项业务,将支取的公积金金额由网上银行划转到职工提供的个人银行卡、折(工、农、中、建、邮储银行)。

  提取额度

  部分提取:

  1、购房、租房提取的金额不得超过所发生的住房支出;

  2、对于租房提取公积金,国管公积金中心规定,每3个月提取1次住房公积金;每次提取额不超过3个月的房租,且不超过近3个月住房公积金缴存额。房屋租期在1年以上的,职工首次提取满12个月后,再次提取时应重新提交提取材料。

  全额提取:

  退休、辞职、丧失劳动能力、出国定居、考研等提取金额为个人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同时注销职工个人公积金账户。

  提取时间

  1、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等,且未使用个人住房贷款的,自最后一次开具有效交房款凭证之日起一年内,职工及其配偶可办理一次提取手续;

  2、经公积金中心审批准予提取的,在5个工作日内将提取额直接以转账方式划转至职工提供的个人银行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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