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办理公积金冲抵还贷手续

时间:2021-03-12 20:01:19 公积金 我要投稿

怎样办理公积金冲抵还贷手续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接下来由小编为大家整理出怎样办理公积金冲抵还贷手续,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怎样办理公积金冲抵还贷手续

  一、办理条件:

  1、信用良好,申请办理按年冲抵还贷时贷款没有逾期。

  2、冲抵还贷人及其单位在德州市范围内正常、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超过三个月(含三个月)未缴纳公积金不允许申请,补缴后,方可申请。

  3、在按年冲抵还贷期间,提取还贷人的缴存账户均须保留不少于最近3个月月缴存额之和的余额。

  4、冲抵还贷人未为他人公积金贷款提供担保。

  二、办理程序:

  1、申请冲抵还贷时,申请人应提供本人及配偶的身份证、户口簿或民政部门出具的有效婚姻证明。

  2、已发放贷款的申请人携上述材料向中心提出申请并填写《住房公积金委托按年冲抵还贷协议书》。

  3、新申请贷款的申请人携上述材料向贷款银行提出申请并填写委托协议。

  4、中心授权贷款银行对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及信息的准确性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签订委托协议,并将协议书报送一份到中心。

  三、办理材料

  (1)“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3份,公积金管理中心现场填写。

  (2)交易双方夫妻二人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3份复印件。

  (3)与房屋产权所属人(包括住房共有人)签订的合法、有效的房屋交易合同原件3份;交易房屋的共有人未在房屋交易合同上签字的,需提供其同意出售的书面证明原件3份。

  (4)交易房屋的权属证书,即《房屋所有有权证》原件及3份复印件。

  (5)预付购房款票据、契税完税证原件及3份复印件。

  (6)涉及抵押或质押担保的,需提供抵押物或质押权利权属证明原件及3份复印件以及有处分权人同意抵(质)押的书面证明原件3份。以所购住房或其他抵押物抵押的,还需要提供贷款机构认可的评估机构出具的对交易房产或其他抵押物的评估报告原件3份。

  (7)涉及保证担保的,需提供保证人具有保证能力的证明(包括营业执照、近三年财务报表、资质等级证明、资信等级证明等)复印件3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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