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如何办理按月划扣公积金还贷业务

时间:2024-07-15 07:15:37 公积金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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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如何办理按月划扣公积金还贷业务

  2011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正在联合各个部门,研究修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工作中,放开个人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住房租金的规定。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襄阳如何办理按月划扣公积金还贷业务,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襄阳如何办理按月划扣公积金还贷业务

  使用范围及对象

  借款人夫妻双方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与贷款地一致时,可以申请按月扣划还贷业务,减轻家庭还贷压力,缴存与贷款地不一致的借款人,不能够申请按月扣划还贷业务。

  申请条件

  (一)申请时夫妻双方近12个月来逐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期间,不存在间隔三个月及以上的缴存情形。

  (二)夫妻双方连续三个月的缴存金额不低于一个月偿还贷款本息的金额。

  (三)申请时夫妻双方账户余额不得少于3个月的还贷额。

  所需材料

  (一)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二)借款人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三)借款人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签字确认后的《按月扣划还贷协议》

  办理时间

  借款人夫妻双方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或还贷期内,可申请办理按月扣划还贷业务,住房公积金中心业务大厅受理按月扣划还贷业务时间为每月1—15日,其他时间不予受理,当月办理下月生效,受理撤销扣划还贷业务申请时,当月办理当月生效。

  注意事项

  (一)住房公积金中心在受理借款人按月扣划还贷业务后,在还贷期内,每月18、19日(遇节假日提前)从借款人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账户进行扣划,借款人夫妻双方账户余额合计不足一个月还贷额时,中心不予扣划,借款人通过受托银行正常还贷,否则作为逾期处理。

  (二)住房公积金中心在受理按月扣划还贷业务后,提取的住房公积金不再划入借款人还款账户或联名卡账户,直接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

  (三)借款人夫妻双方申请使用按月扣划还贷业务后,不再使用每满一年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贷款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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