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公租房申请条件及流程

时间:2024-09-02 20:39:58 公租房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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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公租房申请条件及流程

  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进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下面是小编分享的天津公租房申请条件及流程,快来看看吧!

天津公租房申请条件及流程

  一、申请公租房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依据《天津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津政发[2013]29号),具有本市市内六区、环城四区非农业户籍,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家庭,可向户籍所在地区房管局提出公共租赁住房承租资格申请:

  (一)“三种补贴”(“三种补贴”是指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廉租住房租房补贴及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资格证明有效的家庭。

  (二)上年人均年收入3万元(含)以下、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2平方米(含)以下、人均财产11万元(含)以下且尚未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的家庭。

  二、申请流程:

  1、预申请

  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可对照本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携带身份证、户口簿、住房保障“三种补贴”资格证明原件、复印件证明材料,到户籍所在区房管局填写《天津市公共租赁住房预申请表》,区房管局查验要件原件、留存复印件,为申请家庭开具加盖专用章的《预申请收讫证明》。取得住房保障“三种补贴”资格的家庭,可继续在市场上租赁住房并领取租房补贴。

  已提出公共租赁住房正式申请的家庭,不得重复进行预申请。

  2、定期汇总

  各区房管局认真做好预申请家庭的登记和汇总工作,每月25日前填写《天津市公共租赁住房预申请情况月报表》,上报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中心。

  3、受理审核

  待2013年首批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具备推出条件后,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中心在市国土房管局政务网站(http://www.tjfdc.gov.cn/)等媒体发布公告。已经填写《天津市公共租赁住房预申请表》的家庭,可凭《预申请收讫证明》到区房管局提出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先后顺序与《预申请收讫证明》编号无关。区房管局为预申请家庭办理申请审核手续,向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开具《天津市符合公共租赁住房承租条件通知单》。视公共租赁住房房源供应情况,区房管局适时受理其他家庭的公共租赁住房申请。

  公共租赁住房审核、公示、登记、选房等程序仍按本市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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