鄞州区新就业无房职工公租房申请流程
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进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鄞州区新就业无房职工公租房申请流程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申请流程:
1、申请受理
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备齐相关资料向所在单位提出,经用人单位审核、公示10日后,无异议的由单位统一报所在地镇乡(街道、园区)或主管部门初审。用人单位应将公示文稿和公示现场照片存档备查。
2、初审
镇乡(街道、园区)或主管部门在20日内对用人单位递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将申请材料连同汇总表报送至区人社局(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引进人才对象)或区外来务工办(外来务工人员对象)。
3、审核公示
区人社局和区外来务工办在20日内对报送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将申请材料连同汇总表送区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区住房保障管理中心会同区民政、房管等部门对申请家庭收入、财产和住房情况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并对审核通过家庭在网络上公示10日。公示期间,对公示家庭有异议的,区住房保障管理中心接受实名举报,并在10日内联合镇乡(街道)和有关部门进行复核。经核查异议成立的,由镇乡(街道、园区)或主管部门向申请人用人单位出具公示异议调查结论,申请材料不予退还。
4、核准登记
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申请家庭,由区住房保障管理中心予以分类登记,并通知申请人用人单位。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由镇乡(街道、园区)或主管部门书面通知申请人用人单位,提交的资料不予退还。
申请材料:
1、申请人、共同申请人以及申请人父母、子女和申请人配偶父母的户口薄(户籍证明)和身份证。
2、婚姻状况证明。
3、学历、学位、职称证书。
4、劳动(聘用)合同。(引进的全日制本科生还需提供人事代理合同)。
5、工作单位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6、社会保险缴费证明或住房公积金缴费证明(柔性引进人才如未缴纳社保需提供个税完税证明)。
7、区住房保障管理中心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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