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公租房可以申请几套

时间:2024-07-02 10:40:58 洁婷 公租房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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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公租房可以申请几套

  贵阳公租房怎么申请?贵阳的人们都在询问公租房的事情,自从公租房出台了之后,人们就对这种房源感兴趣了,因为它的租金便宜,而且是国家的不用担心被骗,住着心里也踏实。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贵阳公租房可以申请几套的相关介绍,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贵阳公租房可以申请几套

  贵阳公租房可以申请几套

  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只能承租一套公共租赁住房

  注:公共租赁住房不允许转让、转借和从事经营活动的。

  拓展内容:

  (一)具有本市城镇居民户籍的家庭申请公租房的条件

  符合市政府公布的收入和住房困难标准;

  1、从申请之日起前3年内(含)无转让私有房屋或涉及转租、转让自管、直管公房行为;

  2、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且在本市居住;

  3、申请人配偶及未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子女应作为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

  4、申请人因离婚失去住房需1年以上(含)。

  (二)贵阳公租房办理流程是什么

  1、申请。申请以家庭为单位,原则上以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户主作为申请人,向户籍或居住证办理所在地社区服务中心申请。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申请人,可由其监护人代为申请。无独立户籍的已婚家庭和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单身人员,可以独立申请。

  2、受理。社区服务中心收到申请材料后,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场告知申请人。对申请材料齐备的,在3个工作日内受理并录入住房保障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

  3、初审。社区服务中心在30日内采用查档取证、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家庭人口情况和房屋状况进行走访调查。经初审符合条件的,社区服务中心应当在辖区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4、审核。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应当自收到社区服务中心报送的申请家庭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将需要进行收入认定的申请家庭材料送区民政局。区民政局接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出具的书面审核意见和收入认定材料后按照规定进行收入认定,出具家庭收入认定结果并及时反馈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

  5、核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应在接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报送的申请家庭材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准,并将核准结果录入信息系统。对符合条件的家庭,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务网站公示15天。

  6、异议。对初审、审核和核准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做出决定的相应部门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申请核实,相应部门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调查处理。处理结果由社区服务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异议申请人。

  7、查询。申请材料一经受理,申请人可凭身份证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网站查询其个人的资格准入办理情况。

  8、送达。社区服务中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政府指定运营管理单位应通过在本部门(单位)的政务公告栏或网站公布的方式送达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准入、复核、实物配租的结果。

  贵阳公租房的申请流程及步骤

  1、申请: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居住证》办理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贵阳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街道办事处收到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后,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场告知申请人;对申请材料齐备的,在3个工作日内受理。

  2、 初审:街道办事处在30日内采用查档取证、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以及信函索证等方式对申请家庭人口情况和住房状况进行走访核查。经初审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应当书面告知申请人;经初审符合申请条件的,应当在其户口所在地社区或实际居住地社区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后街道办事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将公示无异议和异议经核实不成立的申请材料、初审意见和公示情况等报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审核。

  3、审核: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应当自收到街道办事处报送的申请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对住房情况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将收入认定材料送区民政局;区民政局在接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出具的书面审核意见和收入认定材料后,在25个工作日内进行收入认定,出具家庭收入认定结果并及时反馈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在接到区民政局反馈的收入认定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出具书面审核意见。

  4、核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将调查报告和已审核通过的申请材料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进行核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应在接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报送的材料及调查报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初审意见和公示情况进行审核。对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在媒体和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出具核准批复。公示有异议且异议经核实属实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应当书面告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申请家庭。

  5、通知:对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经公示无异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核准该部分家庭作为住房保障新增保障家庭,并书面通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和贵阳市公共住宅建设投资公司(以下简称住投公司),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应对本辖区内新增保障家庭发放《贵阳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通知书》,住投公司应做好办理租赁补贴兑现手续的前期工作。

  6、签订租赁补贴协议:新增保障家庭应在收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的《贵阳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通知书》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持本人身份证到住投公司指定的房管所签订《贵阳市租赁住房补贴确认书》。

  7、租赁补贴发放:贵阳市住房保障中心在工作规定的时限内发放本季度新增文件;贵阳市公共住宅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住投公司)保障部接贵阳市住房保障中心文件后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保障户的存折办理,并返回房管所后通知保障户领取存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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