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龙岗公租房常见问题解答
公共租赁住房是我国政府继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之后推出的保障居民住有所居的一种新型保障性住房。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深圳龙岗公租房常见问题解答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一、本批次公租房的配租有哪些流程?
答:区住建局发布配租通告→在册轮候人认租→区住建局审核认租人资格→区住建局发布初审合格名单→区保障房公司组织安排看房→区住建局复核资料→区住建局发布终审合格名单及选房签约等事项的`通告→区保障房公司组织安排选房、签订租赁合同。
二、放弃选房如何处理?
答:认租家庭排序到位,其意向小区中有所选户型或建筑面积的房源但未选房的,或者虽选定住房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交付保证金并签订租赁合同的,按放弃本批次选房处理。累计放弃选房行为达到三次的,退出轮候册,原轮候排序作废;仍需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当按照日常轮候规则再次提出轮候申请。
三、选房排序到位是否可以选非意向小区的房源?
答:选房者排序到位,可在剩余房源中选择符合自身配租条件的所有房源。
四、公租房可以租多少年?
答:第一次签订合同的租期为三年,租赁合同期届满,承租人仍有续租需求且符合届时条件的,应当在合同届满前3个月按照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有关规定提出续租申请,经审查合格,重新签订租赁合同,续租租金标准以届时住房保障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五、已经申请公租房的还能否再申请安居房?
答:已经申请公租房的可以申请安居房,但成功申请安居房或自购房产后应及时退出租住的公租房。
六、承租公租房后户口能否迁至承租住房?
答:户口迁移问题可向龙岗公安分局职能部门(电话:84465000)或者向所承租小区辖区派出所咨询。
七、公租房有没有学位?
答: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周边学校(含幼儿园)学位均处于紧张状态,无法完全满足承租住户适龄儿童入读需求,具体情况以龙岗区教育局或承租小区周边学校发布的信息为准,请各认租家庭充分知晓项目情况,结合家庭实际需求谨慎选择。区教育局咨询电话:895519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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