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年审条件

时间:2024-08-16 10:21:45 晓凤 公租房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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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年审条件

  公租房是政府给予生活困难的人群提供的保障,为了确保公租房能够给予真正需要帮助的人,在审核上也会相对严格。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公租房年审条件的相关介绍,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公租房年审条件

  一、公共租赁住房年审条件

  (一)公共租赁住房家庭年审,应符合下列条件:

  1、年审家庭成员为本市市区户籍,并在市区实际居住;

  2、年审家庭申请当月前连续12个月内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30378元(2532元/月);

  3、年审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6㎡;

  4、年审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

  (二)不符合继续保障条件:

  1、在本市已享受房屋征收等货币补偿政策5年内的;

  2、拥有两辆以上汽车或拥有购置价在10万元以上的中高档汽车的;

  3、有经营性用房的;

  4、已享受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等相关住房保障政策的;

  5、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年审需提供材料

  (一)年审家庭必须提交的要件材料:

  1、年审家庭所有成员身份证明。

  2、年审家庭所有成员户口簿(户口簿不能反映家庭成员关系的,提供公安、司法部门相关材料)。

  3、年审家庭提供收入证明,低保家庭提供低保证。

  4、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离婚证、离婚协议)。

  (二)年审申请人家庭属以下情形的,除提交第一款规定的要件外,还需提交下列材料:

  1、残疾家庭: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智力残疾或精神残疾者以及因重大疾病造成生活不能自理的人员应由其监护人或其他家庭成员办理申请手续。

  2、有房家庭: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或者公房租赁证明材料。

  3、无房家庭:提供租赁合同。

  4、父母和子女同住家庭:提供所居住房屋的房地产权证。

  5、无配偶家庭: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法院判决书或民事调解书等相关证明。

  6、特殊奖励家庭:提供获得市级以上荣誉称号以及受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表彰的相关证明材料。

  7、烈军属家庭:提供烈军属证明材料。

  8、有机动车辆的家庭:提供车辆购置价格相关证明材料。

  9、因重大疾病治疗等原因在申请前3年内转让住房的申请家庭须提供病历和费用发票等证明材料。

  10、其他辅助材料及相关证明。

  注:以上所有材料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三、年审方式

  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年审条件的家庭,由年审家庭申请人在户籍所在地社居委领取并填写《合肥市公共租赁住房年审申报审批表》等相关表格,并提交第二条规定的申请材料。

  年审家庭在材料准备齐全后至户籍所在地年审。

  义仓社区咨询电话:0551-62650083

  拱辰社区咨询电话:0551-62676038

  四牌楼社区咨询电话:0551-62601595

  九狮桥社区咨询电话:0551-62670331

  县桥社区咨询电话:0551-62655797

  红旗社区咨询电话:0551-62616294

  逍遥津街道社会事务办咨询电话:0551-62670717

  公租房入住后年审条件是哪些,规定是哪些的呢

  在租赁合同到期当季到所承租的公租房小区物业服务中心领取年审表及相关资料,并完成资料填写报送工作。经资格初审、复审、核查和公示无异议的承租户签订续租合同。

  一是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腾退公共租赁住房。未按规定提出续租申请或不配合有关部门进行年审的;累计六个月以上或连续两个月拖欠租金的;经审核不符合续租条件的或经年审不符合保障条件的;租赁期内,通过购买、受赠、继承等方式获得其它住房并不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配租条件的;租赁期内,承租或承购其他保障性住房的。

  二是原一室户承租家庭,因婚姻或生育等原因使保障人口发生变化,符合当季度二室户配租条件的,按照自愿原则,在房源允许情况下,可申请调换二室户住房,批准后列入当季度的配租选房批次中。因调换房源而原租赁合同到期的承租户(家庭),在新的合同签订前仍按原合同执行。

  三是原二室户承租家庭,因婚姻或死亡等原因使保障人口发生变化,已不符合当季度二室户配租条件的,但仍符合当季度一室户配租条件的,在房源允许情况下,应当申请调换一室户住房,批准后列入当季度的配租选房批次中。因调换房源而原租赁合同到期的承租户(家庭),在新的合同签订前仍按原合同执行。

  四是年审需提交资料。共性资料有:《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年审表》;《住房保障家庭现有住房情况调查表》;劳动(聘用)合同复印件;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和公积金缴存证明;婚姻状况证明,结婚的提供结婚证复印件,离婚的提供离婚证复印件;人口变化证明,有孩子出生的则提供出生证复印件或者户口本复印件,死亡的提供死亡证明;区住房保障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还需提供的资料有:《住房保障家庭收入情况调查表》;年审前12个月单位出具的收入情况流水证明。新就业及技术类无房职工:大学毕业未满7周年的承租家庭还需提供毕业证书复印件,已满7周年但有新的技术职称的则需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引进人才和在本区稳定就业的优秀外来务工人员无需另外提供资料。

  广州公租房年审执行标准

  广州公租房年审执行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公租房年审的基本条件

  首先,公租房的年审会确认承租人是否仍符合公租房的申请条件。这些条件通常包括:

  承租人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承租人需要有稳定的工作或收入来源,并连续缴纳社会养老统筹保险满一定年限(如一年以上)。同时,会检查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时限是否满足要求。

  承租人及其家庭成员在主城区不能拥有其他住房,也不能正在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此外,会查证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在主城区是否有私有产权住房,是否承租其他公房或廉租住房,以及在申请之日前一定年限内(如3年)是否转让过住房。

  承租人的家庭人均收入需低于政府规定的收入限制标准。这个标准会根据经济发展水平、人均可支配收入、物价指数等因素定期调整。

  二、公租房年审的特定情况

  除了基本条件外,公租房年审还会考虑一些特定情况,例如:

  对于市、区政府引进的特殊专业人才,以及在主城区工作的全国、省部级劳模、全国英模、荣立二等功以上的复转军人等住房困难家庭,可能会不受收入限制。

  如果承租人的父母、子女或配偶的父母在主城区拥有多套住房,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一定标准(如35平方米以上),则可能被视为有住房资助能力,影响公租房的续租资格。

  三、公租房年审的程序

  在进行公租房年审时,承租人需要按照相关部门的要求提交必要的材料和证明,如工作合同、社保缴纳记录、收入证明、住房情况等。这些材料将用于审核承租人是否仍符合公租房的租赁条件。如果发现承租人不再符合条件,相关部门将按照规定进行处理,可能包括收回公租房、取消租赁资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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