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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公租房申请条件
承租人累计6个月以上拖欠租金的,应当腾退所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拒不腾退的,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承租人腾退公共租赁住房。接下来由小编为大家整理出长春市公租房申请条件,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长春市公租房申请条件
1、保障城镇中等偏下收入无房家庭、新就业中专以上学历无房职工和有稳定职业的无房外来务工人员,具有本市城镇户口;在本市没有住房;
2、家庭人均收入符合规定的收入标准,具有中专以上学历,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在本市没有住房。
拓展:
一、申请材料
1、公租房申请书;
2、身份证;
3、户口本;
4、收入证明;
5、住房证明。
二、申请流程
1、申请家庭或申请人携带规定资料前往户籍所在地住建部提出申请;
2、工作人员受理资料,并对资料进行审核;
3、审核完成后,登记是否符合条件申请公租房;
4、符合条件后则进行轮候。
5、初审符合申请条件的,由区受理窗口出具《备案回执》,扫描并上传申请人所提交书面申请材料,提交市主管部门终审;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6、市主管部门按季度会同市规土委、民政、各区住房保障部门批量核查有关条件;
7、终审符合申请条件的,纳入轮候数据库;终审不合格的,由市主管部门驳回申请,出具《驳回申请通知书》;
8、按季度更新并公布轮候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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