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公租房申请条件
大力发展公共租赁住房,是完善住房供应体系,培育住房租赁市场,满足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基本住房需求的重要举措。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宜昌公租房申请条件,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城区城镇中等以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人具有城区城镇常住户口。
2.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不超过城区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0.7倍。
3.家庭财产(存款、房产、车辆、有价证券等)低于城区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0倍。
家庭成员在城区无房产或住房建筑面积人均不超过15平方米;轿车购置金额低于16万元且排量不超过1.8L;工商注册登记实缴资金不超过5万元,认缴资金不超过20万元。
二、新就业无房职工应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人取得全日制本科、高专或高职院校毕业证书,或者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毕业未满2年;
2.申请人在城区就业创业,且其单位为其在城区缴纳职工养老保险;
3.家庭成员在城区无房产。
三、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人在城区稳定就业,截止申请之日的上月,其单位连续为其在城区缴纳职工养老保险1年及以上;
2.申请人收入低于城区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0.7倍;
3.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城区无房产。
对中省在宜单位或在宜设分公司的企业就业的'新就业无房职工和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其单位未在城区缴纳职工养老保险的,应至少由单位在城区缴纳一项其他社会保险。
申请租赁补贴的,应在市场上承租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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