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城县公租房申请条件

时间:2024-09-02 05:04:35 公租房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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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城县公租房申请条件

  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包括一些退休老人及残疾人。还有一些从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蒙城县公租房申请条件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蒙城县公租房申请条件

  城镇居民申请公租房时,需向家庭居住地所属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申请,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以家庭为单位申请公租房的,家庭成员须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在同一户籍本上,或通过婚姻链接成为一个家庭的;

  (二)单身居民(不含新就业无房职工)申请的,应具有城市规划区内户籍;

  (三)在县城镇规划区内,家庭人均自有住房面积不得超过规定的18平方米标准;

  (四)家庭人均月收入不得超过规定的收入线标准;

  (五)主体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未在本城区和国内其他地区享受公租房实物配租或租赁补贴发放政策。

  城镇居民家庭申请公租房时,需向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提供下列材料:

  (一)家庭成员收入证明;

  (二)机动车辆购车证明(拥有机动车人员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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