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公租房申请条件
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限定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进就业无房职工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出租的保障性住房。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淄博市公租房申请条件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申请条件:
持有《淄博市廉租住房租房补贴证》或《淄博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证》的家庭。
申请材料:
1、《淄博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2、申请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件、户口簿;
3、申请人及家庭成员上年度收入证明;
4、婚姻状况证明;
5、申请人及家庭成员住房状况证明;
6、按照市、区县人民政府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申请流程:
1、申请:
申请人应向户口所在地区县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
2、受理:
街道办事处受理申请。
3、初审:
街道办事处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日内,对申请家庭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将审查意见和申请材料报区县房产管理部门。
4、复审:
区县房产管理部门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0日内,会同民政等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复审。
5、公示: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区县房产管理部门会报市房产管理部门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
6、摇号选房:
对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异议不成立的,由区县房产管理部门组织摇号选房,由市房产管理部门向承租人发放《公共租赁住房资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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