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公租房申请条件

时间:2024-06-26 20:21:49 公租房

宿州公租房申请条件

  合同签订后,公共租赁住房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应当在30日内将合同报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备案。接下来由小编为大家整理出宿州公租房申请条件,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宿州公租房申请条件

  宿州公租房申请条件

  凡年满18周岁,在主城区工作的本市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大中专院校及职校毕业后就业人员及进城务工、外地来主城区工作的无住房人员,均可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拓展:

  一、申请户型:

  申请人根据共同申请人数可作如下申请:1人申请单间配套,2人可申请一室一厅,3人可(家庭成员只有父女或母子2人的,可按3人)申请两室一厅,4人及以上可申请三室一厅。

  二、承租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退回公共租赁住房:

  (一)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

  (二)改变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用途的;

  (三)破坏或者擅自装修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拒不恢复原状的;

  (四)在公共租赁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

  (五)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闲置公共租赁住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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