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蓝田县公租房申请条件

时间:2024-08-23 19:53:05 公租房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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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蓝田县公租房申请条件

  公共租赁住房有利于引导国民“先租后买”,合理住房消费。实现“住有所居”的目标,通常有两种方式:一种是购买住房,另一种是租赁住房。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西安市蓝田县公租房申请条件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西安市蓝田县公租房申请条件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条件为

  年满18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且家庭收入和人均住房面积符合准入条件的人员或家庭。其中:

  一、单身人均月收入低于3900元/人月;两人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3575元/人月;三人家庭(包括三人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3250元/人月;

  二、申请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7平方米;

  三、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名下拥有购买价格超过15万元的非营运车辆的,不得申请;

  四、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名下有公司或出资参股的,注册(参股)资金超过15万元的,不得申请。

  五、五区二县的群众,须在本市城六区工作,且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半年以上、已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及1年以上的劳动(聘用)合同、持有本市营业执照和税务部门1年以上的完税证明、连续从事个体生产经营1年以上。

  六、非西安市户籍的群众,须办理本市城六区的居住证。

  详细条件请咨询电话:

  西安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电话:87619419

  新城区住房保障中心电话:87424250

  莲湖区住房保障中心电话:87613413

  碑林区住房保障中心电话:89625346

  雁塔区住房保障中心电话:85269700

  未央区住房保障中心电话:89373515

  灞桥区住房保障中心电话:83546776

  沣东新城管委会(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电话:891437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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