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公租房申请条件

时间:2024-08-31 20:49:47 公租房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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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公租房申请条件

  公共租赁住房通过新建、改建、收购、长期租赁等多种方式筹集,可以由政府投资,也可以由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社会力量投资。接下来由小编为大家整理出中山市公租房申请条件,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中山市公租房申请条件

  中山市公租房申请条件

  中山申请公租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申请人及家庭成员(25周岁以上单身人士可独立申请)必须具有本市户籍或者被纳入本市流动人员积分制管理范围,且在本市工作并居住;申请人上年度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符合本市规定的标准;申请人及家庭资产总额符合本市规定的资产限额;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本市无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设用地或者自有住房,或者虽有自有住房,但住房面积低于本市规定的住房保障面积标准;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提出申请时未享受住房保障;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提出申请时未享受过任何住房保障优惠政策。

  公租房申请材料:

  1、申请表及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离异或丧偶的,提供相关证明。

  2、家庭住房状况的证明材料:申请人及其共同申请人(含其父母或子女)在户籍所在地、实际居住地或外地拥有房产的证明资料;承租住房的,提供租赁合同;有工作单位的,提供单位住房分配证明。

  3、家庭收入情况的证明材料: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上一年度收入证明(含工资、奖金、各类补贴、加班费及其他收入)以及上一年度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或单位代扣代缴凭证。收入证明材料分别为:在职人员出具由工作单位加盖劳资专用章和单位公章的收入证明;离退休人员出具领取离、退休金银行存折;下岗、待业人员出具下岗待业证、领取失业救济金或街道居委会证明;农民或灵活就业人员出具由所在居(村)委会及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加盖公章的收入证明;个体工商户出具上一年度工商登记资料和税务缴交凭证;股份分红由所在村(居)委会出具证明;其它收入证明材料。

  4、低保家庭、低收入家庭提供由市民政局核发的《中山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中山市低收入家庭救助证》。

  5、属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1—4级残疾军人、孤老复员退伍军人、五老人员的,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其余属5—10级残疾军人、参战人员、残疾人、孤寡老人及受到市政府以上各级表彰的劳动模范的,提供有关部门的证明材料。

  6、家庭资产情况证明材料。

  7、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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