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川县公租房申请条件

时间:2024-06-24 20:58:36 公租房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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宾川县公租房申请条件

  公共租赁房概念的提出,现实意义在于帮助“夹心层”解决住房难,其更广泛的意义,则在于国家保障体系同时面向“非低收入群体”着力的理念转变。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宾川县公租房申请条件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宾川县公租房申请条件

  申请条件

  凡是无住房或人均住房面积不超过15平方米,并且家庭成员无市值超过10万元的机动车,或未享受过住房租赁补贴或农危改(棚户区改造)补助的以下家庭均可提出申请:

  (一)县城规划区内的常住居民(包括“农转城”人员);

  (二)在县城经商的人员(不论是本地还是外籍人员,要求注册资金不超过10万元);

  (三)在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或私营企业工作的人员(要求劳动合同约定的聘期不低于一年)。

  申请时间和方式

  申请家庭需在提交书面申请材料,逾期的申请不予受理(申请家庭需确定一位符合申请条件并具备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主申请人,填报有关申请材料;其他家庭成员作为共同申请人,提供有关申请材料)。

  受理单位和地址

  由宾川县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统一受理公租房申请工作。宾川县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办公地址:金牛镇金叶路99号(宾川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四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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