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人才转户口指南

时间:2023-09-14 14:55:26 毅霖 户口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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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人才转户口指南

  户籍,又称户口,是指国家主管户政的行政机关所制作的,用以记载和留存住户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书。也是我们每个公民的身份证明。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昆山人才转户口指南,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第一步:人才引进网上申报(一般5个工作日可查询结果)

  申报结果可与5个工作日左右查询。

  申报网址:[url=http://www.ksrlzy.gov.cn]www.ksrlzy.gov.cn[/url](打开网页后下拉一点,在电脑右侧,找到“人才引进网上申报”,点击进去填写资料就可以)。

  第二步:通过预申报后,至昆山人力资源市场1楼服务大厅,提交人才引进材料,开具调档函

  持调档函至档案所在地人事部门办理调出手续。

  这里需要的材料我详细列一下,希望大家能按照要求一步到位,可以节省很多时间:

  1、调动人员情况表一式二份(预申报通过后,直接打印即可,需加盖对应章,其中档案所在地人事部门公章可以不盖)。

  2、身份证、户口簿、昆山居住证、学历证书、毕业证(含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计划生育证明》(直接打开上面网址,找到后下载即可;生育1孩有乡镇计生办盖章即可,2孩及以上需要乡镇、县级计生办同时盖章)。

  4、已婚的需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若配偶一方暂不迁户口,则需提供配偶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个人暂不调入昆山书面申明。

  5、个人参保明细(可直接在昆山社会保障网上打印或至前进路社保中心一楼大厅打印)。

  6、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代管协议、劳动合同原件、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7、配偶随迁的,需提供与主调人上述相同申报材料。

  子女随迁的,需提供子女户口所在户口本和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合法生育二胎的需提供二胎准生证。

  第三步:材料审核通过后,在网上查询户口准入名单(一般10个工作日可查)

  符合条件的在到档后可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未通过材料审核的,办理退档或补充材料。

  第四步:到档后,至上次提交材料的地方办理户口迁入手续(档案一般7-15天可到)

  工作人员会开给你两个单子:

  1、申报户口的通知。

  2、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在这里提醒一下,工作人员比较粗心,容易打错字,所以你自己要检查清楚。

  第五步:至昆山行政服务中心办理准迁证(当天即可办理)

  行政服务中心地址:黄河路与前进路口。

  所需材料明细:

  1、申报户口的通知、调动人员情况表。

  2、申请人及随迁人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人有未成年子女的,需提供出生证及复印件,二胎的需提供二胎准生证及复印件。

  第六步:持准迁证(第二联)回老家办理户口迁移证

  不需要本人回家的,只需快递回去,老家人拿着户口本复印件及迁户口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即可。

  当天即可办理,发顺丰快递,最多5天就可以拿到户口迁移证。

  第七步:持户口迁移证及准迁证(第三联)办理落户

  落户房子的直接去所在派出所就可以,需携带以下证件:

  1、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当天会帮你落户完成,发放户口本,采集指纹,拍照制作新身份证(身份证号码不变)。

  新身份证一般20个工作日左右可领,可以在苏州公安网站上查询制作进展。

  昆山人才落户2023最新攻略

  一、服务范围和对象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申请办理落户:

  (1)在国(境)外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并获得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人员;

  (2)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以上的人员;

  (3)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

  以上人员中博士研究生、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不超过55周岁,硕士研究生、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年龄不超过50周岁,本科学历人员年龄不超过45周岁。

  在苏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以下人员可以申请办理落户:

  (1)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及以上(含留学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一级条件之一的人员;

  (2)具有本科学历(含留学人员)、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二级条件之一的人员,年龄不超过45周岁。

  以上人员如符合本通知第一条规定的条件,可按该条件申请办理落户。

  具有大专学历或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三级,年龄不超过35周岁,在苏稳定就业并在申报单位连续缴纳(不含补缴)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的人员可以申请办理落户。

  二、申请落户基本条件

  (一)关于申请落户的个人

  符合本通知第一条规定;

  依法取得各类学历、学位或专业技术职称;

  未依法办理退休手续。

  (二)关于申请落户的单位

  本市范围内依法成立,并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规范建立劳动用工制度,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

  拟落户职工符合本通知第二、三条规定;

  拟落户职工依法取得各类学历、学位或专业技术职称、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

  以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申请落户的用人单位,其拟落户职工所持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所载明的职业(工种)应当与我市公开发布,并在执行期内的“苏州市高技能人才紧缺职业(工种)目录”所列项目一致。

  三、申请流程及入口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官网:

  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

  在搜索框内输入“苏州人才落户”,按要求填写申请信息、上传申请材料。

  办理进度查询:

  可在“单位中心”-“单位办件”或“个人中心”-“我的办件”中查看。

  办理时限:

  预审:原则上3个工作日;

  公示:5个工作日;

  到档后受理:3个工作日;

  审核:5个工作日。

  根据《通知》的要求,个人和单位在申请落户时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一、个人申请落户的材料包括:

  1.《苏州市人才落户申请表》;

  2.学历、学位或专业技术职称的证明材料;

  3.人事档案;

  4.户籍和婚姻状况的相关证明材料;

  5.诚信承诺的材料。

  二、单位申请落户的材料包括:

  1.《苏州市人才落户申请表》;

  2.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称和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的证明材料;

  3.人事档案;

  4.户籍和婚姻状况的相关证明材料;

  5.诚信承诺和公示反馈的材料;

  6.社会保险参保情况的材料。

  三、有关申请材料的说明:

  1.学历、学位材料:

  根据《通知》第一条第二款的要求,申请人需同时提交学历和学位的证明材料。

  2.户籍和婚姻状况材料:

  如果申请人拟在自有房产落户,则需提交本人及随迁人员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或关系证明,以及所购买房屋的所有权证明;

  如果申请人拟在单位集体户落户,则需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以及用人单位集体户的首页;

  如果申请人拟在人才集体户落户,则需提交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和居民户口簿;

  如果申请人拟投靠直系亲属,则需提交投靠双方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以及被投靠人和合法稳定住所所有权人同意迁入的声明、投靠人与被投靠人之间关系的证明,还需要合法稳定住所的证明;

  婚姻状况材料:已婚人员需提交结婚证,离异人员需提交离婚证(附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法院调解书等;未成年子女随迁需提交出生医学证明;非婚生育或离异人员子女随迁,直接抚养人需提交经公证处公证的子女抚养权协议书或民政部门备案的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法院调解书等;属失业未婚子女随迁的,需提交失业未婚的书面承诺书;

  在上述材料中提到的户籍、婚姻关系证明可以包括户籍档案材料、居民户口簿、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亲子鉴定证明、公证部门出具的关系公证书等;

  直系亲属的定义:本人的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四、户籍迁移:

  公安机关收到《苏州市人才落户登记表》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通过《全国人口信息查询系统》核验个人及随迁人员的身份信息。

  对于省内户口迁移,符合《江苏省跨地市户口迁移业务协同服务管理系统》办理条件的申请人,可填写《电子准迁证申请表》办理一站式迁移。迁入地公安机关收到迁出地公安机关迁移证信息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办理户口迁移。

  对于省外户口迁移,符合江苏省外办理条件的申请人,公安机关应当根据其意愿,通过现场或邮寄的方式核发《准予迁入证明》。申请人需前往原户籍地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公安机关在收到《苏州市人才落户登记表》后,办理期限不能超过20个工作日。

  申请人需要按照公安机关的要求和本细则第三条第(三)款的要求,携带户籍和婚姻状况的材料(省外户口迁移还需要携带《准予迁入证明》和《户口迁移证》),及时到公安机关办理落户手续。

  "合法稳定住所"指的是属于自己所有的住宅房产、拥有公有住房租赁证的承租人租住的房屋以及市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住的公共租赁住房。但不包括共有产权房(除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共有产权房外)和非居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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