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关推荐
淄博死亡注销户口办理条件
户籍,又称户口,是指国家主管户政的行政机关所制作的,用以记载和留存住户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书。接下来由小编为大家整理出淄博死亡注销户口办理条件,希望大家喜欢!
办理条件:
1、淄博市民死亡后一个月以内,户主、亲属或者村(居)委会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和死亡公民的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死亡证明材料申报。
2、淄博市民在国(境)外死亡的,应当提交驻外使领馆出具确认死亡的信函、国(境)外医疗机构出具的死亡证明或者其他可以证明公民死亡的材料。
电话咨询:
1、市局 0533-2189270。
2、张店 0533-2189135。
3、淄川 0533-2135620。
4、博山 0533-2139488。
5、临淄 0533-7181559。
6、周村 0533-2139447。
7、高新区 0533-2189994。
8、桓台 0533-2139553。
9、高青 0533-2139568。
10、沂源 0533-2139611。
【淄博死亡注销户口办理条件】相关文章:
宝鸡死亡注销户口办理条件07-10
深圳死亡注销户口办理条件10-19
死亡注销珠海户口办理费用07-15
南宁注销户口办理条件07-02
常州死亡注销户口办理流程07-04
出境定居注销珠海户口办理条件07-17
入伍注销珠海户口办理条件07-17
常州入伍注销户口办理条件07-13
户口注销办理流程08-15
户口注销条件是什么0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