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刑被注销户口后恢复太原户口的条件

时间:2024-09-19 22:07:30 户口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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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刑被注销户口后恢复太原户口的条件

  户籍,又称户口,是指国家主管户政的行政机关所制作的,用以记载和留存住户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书。下面是小编分享的判刑被注销户口后恢复太原户口的条件,文章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判刑被注销户口后恢复太原户口的条件

  因判刑被注销户口现要求恢复户口的人员。

  拓展内容:《山西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关于判刑被注销户口后恢复户口的规定

  第二十九条,被判刑的公民,不注销户口。

  2003年8月以前,因判刑已被注销户口的,在刑满释放或者假释后,应当由本人持监狱管理部门开具的释放证或者假释通知书,向原户口注销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恢复户口。

  因判刑已被注销户口,现监外执行要求恢复户口的,可以由本人凭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决定书或者监狱管理机关批准保外就医的决定书等向原户口注销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恢复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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