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户口迁入办理材料

时间:2020-12-22 19:00:18 户口 我要投稿

佛山户口迁入办理材料

  户口迁移是中国户口登记制度实行在常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公民常住地发生变化以后,应将户口迁移到现住地,即进行户口迁移。下面由小编为大家整理佛山户口迁入办理材料的相关介绍,文章希望大家喜欢!

  办理材料

  1、留学人员回国就业入户

  2、优秀农民工入户

  3、高技能人才入户

  4、学生入学入户

  5、毕业生回原籍入户

  6、国内公民兴办实体事业入户的

  7、国省属单位调动人员入户

  8、先落户后就业入户

  9、出入站的博士后入户

  10、原户口在校招聘入户

  11、原户口非在校毕业生招聘入户

  12、职工调动入户

  13、公务员录用入户

  办理条件

  市内迁移、市外准入条件

  1、录用、招聘、调动人员入户

  2、在我市兴办实体、公益事业入户

  3、在我市的常住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入户在我市经商、就业的非本市户籍人员,在市内有固定居住地,且符合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入户。

  4、购房入户

  5、直系亲属投靠入户

  6、随军家属入户

  7、复员、退伍、转业军人入户

  8、学生入学、毕业分配及毕业、退学、休学回原籍入户

  9、收养小孩入户

  10、刑满释放、解除劳教、假释、保外就医人员入户

  11、华侨、港澳台同胞定居入户

  12、出国(境)已注销户口人员回国(入境)恢复户口

  13、省、市政府文件明确规定由本市安置、入户的其他人员入户

  14、上述市外准入条件中,凡是违反计划生育有关规定的人员及政策外生育的子女,从作出处理决定之日起五年内不予办理迁入。

  办理流程

  1、申请迁入

  到迁入地公安机关户政窗口申请。

  2、审核审批

  公安机关在1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审批后作出批准或不批准的决定。作出批准决定的,同时签发《准予迁入证明》,不批准的,同时通知申请人。

  3、办理迁入

  申请人持身份证、《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户口迁移证》第二联、迁入人员的身份证、入户地址户口簿到申请入户的公安机关户政窗口办理入户手续。

  办理地点

  1、佛山市公安局治安支队人口管理科,电话:83329376

  2、禅城分局治安大队户政中队,电话:12345

  3、南海分局治安大队户政中队,电话:86297604

  4、顺德区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户政中队,电话:22835307

  注意:办公时间是早上8:30-12:00,下午14:00-17:30

  办理时限及费用

  1、佛山户口迁入办理时限

  办理迁入手续的材料齐全当场办结,部分需要进行审批的,审批最长时限不超过20个工作日。

  2、佛山户口迁入办理费用

  户口迁移证:4元/证

  居民户口簿:10元/本

  集体户口簿:40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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