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死亡注销户口办理流程

时间:2024-06-10 14:07:32 户口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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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死亡注销户口办理流程

  公民在常住地市、县范围以外的城市暂住三日以上的,以暂住地的户主或者本人在三日以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暂住登记,离开前申报注销;以下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宝鸡死亡注销户口办理流程的详细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宝鸡死亡注销户口办理流程

  申请人携带死亡人员户口簿;身份证;医疗机构开具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等材料到天王派出所(地址:陈仓区天王街道东街);宝平路派出所(地址:宝鸡市宝平路36号)等就近派出所办理;材料齐全的,当场办结。

  二、死亡登记和注销户口注意事项:

  1、验核医院出具的《死亡医学证明书》或《死亡鉴定书》或《尸体火化证明书》、死者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办理。公民正常死亡的提供《死亡医学证明》、《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注销户口;

  2、公民在家死亡的,须由社区或村委会出具证明,提供死亡人《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由直系亲属申报户口注销;

  3、非正常死亡的公民,根据公民直系亲属的申报,提供公安部门出具死亡证明、死亡人《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注销户口。社区民警应及时掌握情况,督促社区内常住人口为死亡亲属注销户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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