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户口迁入须知
户口是住户和人口的总称计家为户,计人为口。户口的载体为户籍(户口簿),是由公安机关户政管理机构所制作的,用以记载和留存住户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书。以下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武汉户口迁入须知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办理条件
(一)夫妻投靠所需条件:
中心城区投靠方年龄35周岁以上或结婚10年以上;远城区投靠方年龄30周岁以上或结婚5年以上;限配偶及18岁以内子女。
(二)父母投靠子女所需条件:
男性60周岁以上,女性55周岁以上;或夫妻双方退休,一方年龄达到标准的;对因工作调动等原因在其他地区离(退)休的人员需回我市投靠子女的。
(三)子女投靠父母所需条件:
未满16周岁,或不满18周岁的高(职)中学生随父随母可选择;限被投靠人的子女。
(四)投靠亲属所需条件:
父母双亡无人抚养的孤儿,无子女的孤老投靠亲属。
(五)收(抱)养子女所需条件:
1、被收养人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或生父母有特殊困难丧失抚养能力的;
2、收养人符合收养条件的(无子女、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能力、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年满30周岁)。
二、办理材料
(一)高校毕业生落户:
1、《申报户口登记表》:需申请人本人填写《申报户口登记表》(申请人手写签名)。
2、申请人户口簿(或学生集体户常住人口登记表)以下二项之一:(1)申请人户口簿;(2)申请人《集体户常住人口登记表(卡)》。
3、申请人身份证;
4、申请人毕业证;
5、申请人学历证明:
以下三项之一:(1)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2)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3)教育部认证留学回国人员学历(学位)认证书。
6、申请人持填写的.《申报户口申请表》照片
7、居住凭证。
(二)购房入户:
1、申请入户的书面报告;
2、房屋产权证、他项权证或收件收据;
3、购房人与入户者关系证明、户籍证明(或户口簿)、以及劳动部门出具的失业证(指非农业户口);
4、未满18周岁者不得单独立户;
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三)夫妻投靠入户:
1、入户申请理由的书面报告;
2、夫妻双方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
3、市入户一方原籍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以及劳动部门出具的待业证(指非农业人口);
(四)老人来市投靠子女:
1、入户申请理由的书面报告;
2、申请人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离退休人员的离退休证;
3、申请人原籍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包括户口性质、子女情况等;
4、本市子女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五)收/抱养子女:
1、收养人书面申请(手写签名);
2、收养人户口簿、结婚证、身份证(含复印件);
3、捡拾地社区(村委会)出具捡拾证明、捡拾地派出所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案证明》、弃婴(儿童)捡拾地的县(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情况证明》;
4、本市签发的收养证(含复印件)。
三、办理流程
申请→窗口受理→现场审查→办理。
【武汉户口迁入须知】相关文章:
武汉户口怎么迁入03-12
武汉如何办理户口迁入03-23
武汉户口迁入办理材料03-17
户口迁入如何办理03-22
广州户口迁入条件03-15
淄博户口迁入条件03-15
海口户口迁入条件03-15
海南户口迁入条件03-15
兰州户口迁入条件03-15
宁波户口迁入条件0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