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注销珠海户口办理条件

时间:2024-08-30 16:23:57 户口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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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注销珠海户口办理条件

  户口注销是个法律概念,是户口管理中的具体表现,包括因失踪而宣告死亡户口注销登记和死亡办理户口注销登记。以下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死亡注销珠海户口办理条件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死亡注销珠海户口办理条件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

  二、办理材料:

  1、《户口簿》;

  2、《居民身份证》;

  3、医院的死亡证明书或其它合法的死亡证明资料。

  三、办理流程: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内,由其家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注销其户口,派出所在办理的同时应收回死者的《居民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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