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录用落户办理材料

时间:2024-04-11 17:10:12 飞宇 户口 我要投稿

南宁录用落户办理材料

  中国的户籍制度最早可以追溯到两千多年前的春秋战国时期。当时诸国征战,人口成为最重要的资源,没有之一。赋税、夫役、兵丁,皆出于人口。下面是小编分享的南宁录用落户办理材料,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南宁录用落户办理材料

  1、南宁市(县)直单位录用的人员(含公务员)落户:

  ①申请人相片。

  ②《户口迁移申请表》。

  ③申请入户人的户口簿、公民身份证。

  ④市组织部或市人事部门签发的录用通知。

  ⑤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证明材料。

  2、南宁铁路局录用的人员落户:

  ①申请人相片。

  ②《户口迁移申请表》。

  ③申请入户人的户口簿、公民身份证。

  ④南宁铁路局人事部门签发的录用通知。

  ⑤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证明材料。

  其他需补充的相关材料:

  (1)配偶随迁的还需提供结婚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未成年子女随迁的还需提供父母结婚证。

  (3)父母离婚申请随迁由其抚养的未成年子女的,提交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或已加盖生效印章的法院离婚判决书,或法院判决离婚生效证明书。

  (4)如居民户口簿无法反映随迁家属之间父母子女关系的,还需提交亲属关系证明材料。

  南宁录用落户网上办理方式

  第一步:在南宁市公安局网上服务平台户政服务大厅,登录账号。

  第二步:选择【市县外迁入】,点击【迁入本市城区】,再选择【录用】,然后点击【办理】即可。(同一页面还可以选择进度查询)

  第三步:填写相关信息上传相关相片材料。最后,确认内容真实有效的,勾选【同意】,点击【提交申请】。

  第四步:按照页面流程完成步骤即可。

  微信办理

  第一步:在手机上关注【南宁警方】微信公众号。

  第二步:在下方菜单栏选择【i微警公众版】,进入页面后,点击【户政服务】。

  第三步:选择【市县外迁入】,再选择【迁入本市城区】点击【录用】。

  第四步:手动滑倒下端,点击【在线申报】。

  第五步:填写相关信息上传相关相片材料。最后,确认内容真实有效的,勾选【同意】,点击【提交申请】。

  第六步:按照页面流程完成步骤即可。

  南宁外来务工人员户口迁移材料

  申报材料:

  1、户口簿、身份证;

  2、房产证;

  3、婚姻状况证明:民政部门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或公证部门出具的婚姻状况公证书(未婚证明有效期明确为自开具之日起三个月);

  4、子女情况证明:

  (1)已婚未育的提供户籍所在地计生部门出具的未育证明,(2)生育一胎的提供独生子女证,(3)生育二胎的提供准生证或社会抚养费缴纳凭证;

  大中专学生毕业户口迁移

  1、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或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持有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派遣证,可选择在我市落户,凭

  (1)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全国高等普通学校或全国普通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派遣证以及市人才交流中心入户介绍信;

  (3)《户口迁移证和居民身份证。

  办理程序:持以上材料到工作单位或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的所在地派出所直接办理入户。如毕业生暂时无固定住所的,可登记为单位集体户口或市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口。

  2、原我市生源的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或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可选择在我市常住地派出所落户,凭

  (1)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原户口迁出证明;

  (3)《户口迁移证和居民身份证。

  办理程序:持以上材料到常住地派出所直接办理入户。

  3、2003年8月7日以后,原籍在我市的应届全日制大学毕业生,到西部工作的,可根据本人意愿,将户口迁回原籍派出所落户,凭

  (1)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全国高等普通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派遣证;

  (3)《户口迁移证和居民身份证;

  (4)原迁出户口证明。

  办理程序:持以上材料到原籍派出所直接办理入户。

  4、非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或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可选择在我市落户,凭

  (1)毕业证书;

  (2)市人才交流中心入户介绍信;

  (3)户籍证明材料。

  5、单位缴纳社保证明;

  6、学历证明:毕业证书和电子证书(或学籍档案),电子证书查询: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7、整户迁移: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一起迁移。

  退转军人户口迁移

  1、转业干部凭组织、人事部门入户介绍信及所附的随迁无工作的家属名单办理落户手续,随同调动工作的配偶,凭劳动或人事部门同意调入的证明予以落户。所需材料:

  (1)入户介绍信;

  (2)调令、命令;

  (3)随迁人员名单;

  (4)劳动人事部门或乡、镇、街道出具的随迁配偶无工作证明;

  (5)原籍户籍证明;

  (6)合法固定处所证明或单位集体户口簿。

  工作调动户口迁移

  1、条件和材料

  (1)市、县以上组织人事、劳动部门调令,省直属的单位和部门须有上一级主管单位的调令

  (2)接收单位证明

  (3)本人及随迁配偶和子女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复印件

  (4)随迁配偶婚姻证明和住所证明

  (5)已成年子女提供未婚证明

  录用公务员、招工、招干户口迁移

  1、条件和材料

  (1)县、市以上组织人事、劳动部门录用、招聘证明

  (2)接收单位证明

  (3)户籍证明或户口簿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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