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人才落户单位申请对象

时间:2024-10-19 14:01:10 户口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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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人才落户单位申请对象

  全国所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联网”,通过统一的平台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北京、上海、福州、广州等20多个城市已经接入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下面是小编分享的昆山人才落户单位申请对象,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申请对象

  一、在苏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以下人员,可申请办理落户(申请过程中须将档案转入):

  (一)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及以上(含留学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一级条件之一的人员;

  (二)具有本科学历(含留学人员)、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二级条件之一的人员,年龄不超过45周岁。

  二、具有大专学历或国家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三级,年龄不超过35周岁,在苏稳定就业并在申报单位连续缴纳(不含补缴)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的人员,在人事档案转入后可申请办理落户。

  申请范围

  符合上述规定,申请单位注册地在昆山市内,并已与我中心建立档案委托存档(人事代理)关系的单位。

  申请流程

  一、预审

  (一)预申请

  1、登录:昆山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ks.gov.cn)首页—公共服务—办事系统入口—人社—社保网上申报,进入“昆山智慧人社公共服务信息系统”(企业CA),用企业CA证书登录,选择“功能菜单”,再选择“单位人才引进”,新增人才引进信息。

  2.填报个人申请信息:按系统提示逐项如实填报申请信息。

  3.上传申请材料:按系统提示逐项上传清晰、真实、有效的申请材料。材料包括:学历、学位或专业技术职称材料,户籍及婚姻材料,诚信承诺材料等。

  小贴士:其中学历材料除毕业证书外还须提供教育部高等院校学生信息网注册的在验证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材料除学位证书外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网出具的《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认证报告》。

  (二)预审。工作人员收到预申报材料,通过网络比对等方式,完成对预申请信息和材料的信息比对工作,并反馈预审结果。

  (三)转档。预审完成后,个人可在人才落户申报平台自助打印《调档函》,由本人凭《调档函》到原档案保管机构办理人事档案转移手续。

  小贴士:自助打印《调档函》前,请与原档案保管机构联系,如对方不受理自助打印件的,可携带居民身份证前往我中心(崂山路9号)昆山人力资源市场一楼人才服务大厅窗口办理《调档函》。

  (四)公示。经预审,申报材料基本符合要求的,将在昆山人才网(网址:http://www.kshr.com.cn/)公共服务模块中进行社会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单位申报的还须进行单位内部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五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上传《昆山市拟落户人员申请单位内部公示回执》。

  二、复审

  公示期已满同时档案转入核查后,工作人员将对预申请时提交的材料进行复审,除按系统提示须补正相关材料外,无须提供其它材料。

  三、终审

  材料齐全的,工作人员将组织审核和审批。

  四、户籍迁移

  终审通过后,选择电子准迁的(仅限江苏省内),公安部门将准迁信息发送至户籍地派出所;选择邮寄的,公安部门将通过EMS将《准予迁入证明》寄至申报时所填的收件地址;选择现场领取的,终审通过后带好申报时上传的材料原件至政务中心公安窗口办理(前进西路1801号A栋四楼C区61-69号,电话:0512-57385852,申请现场办理准迁证落户张浦的请带好材料至张浦派出所办理,咨询电话:36695883;366958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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