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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荣誉称号的市外人员落户如何办理
户籍,又称户口,是我们每个公民的身份证明。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南宁市荣誉称号的市外人员落户如何办理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办理条件
获得本市市级以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的市外人员,可申请办理本人及其共同居住的配偶、未成年子女的本市居民户口登记。
办理材料
1、申请入户人填写《居住就业户口迁移申请表》;
2、申请入户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等荣誉证书;
4、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证明材料。
5、其他需补充的相关材料:
(1)配偶随迁的还需提供结婚证。
(2)未成年子女随迁的还需提供父母结婚证。
(3)父母离婚申请随迁由其抚养的未成年子女的,提交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或已加盖生效印章的法院离婚判决书,或法院判决离婚生效证明书。
办理时限与费用
办理时限:当场办结。
办理费用: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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