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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单位没有集体户落户南京建邺分局受理点有哪些
落户指在某地报入户口,长期定居。落户某地需具备落户地规定的条件并办理一定的手续才能落户该地。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南京单位没有集体户落户南京建邺分局受理点有哪些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南京单位没有集体户落户南京建邺分局受理点有哪些
建邺区行政服务中心
地址:建邺区雨润大街99号
电话:025—84469632
拓展内容
取得三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技能类)人员申请户口迁入的,向公安机关提交以下材料:
(一)入户申请书;
(二)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三)市人社部门出具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认证书》(技能类)。
注:随迁未成年子女的,需提供居民户口簿和亲属关系证明。
南京市公安局还进一步简化了包括大学毕业生在内的各类人才落户手续。
如考虑到应届大学毕业生个人取得申请落户时所需的“学信网”上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还需要一段时间才能获取,《便民通知》就明确规定,对于在宁高校应届毕业生,但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可以凭所在高校审核确认的《在宁高校毕业生入户申请书(“宁聚计划”人才落户)》提交落户申请,不再需要《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对于已将户口迁入学校学生集体户的在宁高校毕业生,公安机关凭《迁移证》等材料,审核后直接办理落户手续,不再签发《准予迁入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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