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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单位有集体户落户南京鼓楼分局受理点
集体户一般指集体户口。集体户口是暂时还不具备单独立户条件,或者暂时还没有办理单独立户手续的居民的户籍关系挂靠在某一个集体户头上的居民户口。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南京单位有集体户落户南京鼓楼分局受理点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南京单位有集体户落户南京鼓楼分局受理点
鼓楼分局办证服务中心
地址:鼓楼区定淮门大街1号
电话:025—84426451
拓展内容
《便民通知》提出,对于按照《人才落户实施办法》,申请落户在单位集体户或单位所在地社区集体户的,申请人凭在职情况说明或劳动合同等材料向单位所在的公安分局提交申请;通过户籍窗口线下现场提交落户申请的,申请人不再需要提交户口簿复印件,由公安机关现场核验原件即可。
对持《报到证》申请落户我市的应届高校毕业生,也可按《市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户籍准入管理办法>的通知》(宁政规字[2016]16号)申请落户。
简化优化手续,方便档案转接
南京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南京市人才服务中心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优化应届高校毕业生在宁就业手续的通知》(宁人社就管[2018]1号),提出了优化应届高校毕业生有关手续。对于应届毕业生被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或已在市、区人才服务机构开户的非公单位录用的,直接在三方就业协议书上注明档案接收单位、地址和联系电话,学校据此办理转档手续。录用单位为非公性质且未在市、区人才服务机构开设档案托管户的,需到录用单位注册批准机构所在地的人才服务机构办理档案托管开户手续,以便接收毕业生档案。对于未在宁落实工作单位的落户人员,需将档案转入我市的,如户口落在自己合法稳定住所、直系亲属处或各区公安机关集体户的,落户人员需携带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发放的户口准予迁入证明及身份证,到落户所在区的人才服务机构办理调档手续。户口落在市政务服务中心集体户的,由落户人员携带上述材料到南京市人才服务中心办理调档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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