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子女投靠落户非婚生育的额外提供什么材料

时间:2024-08-15 19:08:00 户口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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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子女投靠落户非婚生育的额外提供什么材料

  户籍是居民户口的法律凭证,没有履行户口登记的,就不能认定为有户口。接下来由小编为大家整理出深圳子女投靠落户非婚生育的额外提供什么材料,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深圳子女投靠落户非婚生育的额外提供什么材料

  1、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一方申请人(被投靠人)须填写《非婚生育子女情况声明》。

  2、《出生医学证明》体现另一方父或母信息的,提供抚养权三选一材料。

  ①该子女抚养权归属申请人或被投靠人的法律文书[离婚证和离婚协议或法院抚养权(变更)判决(调解)书或抚养权变更公证书];

  ②有抚养权方同意子女迁户的公证书;

  ③父母双方到受理窗口现场签署的同意迁户声明。

  3、《出生医学证明》体现另一方父或母信息但确实无法联络明确抚养权的,或《出生医学证明》未体现另一方父或母信息的,由申请人在《非婚生育子女情况声明》上详细说明情况,并现场书写“本人申报儿子(女儿)入户,因抚养权不明带来的纠纷涉及入户问题的,由本人承担法律责任”

  4、随生父迁户的,还须提交亲子鉴定证明书。

  拓展:

  一、办理条件

  1、申请人父母双方或一方是本市常住户口居民;

  2、申请人系被投靠人有法定抚养责任的未成年子女(如申请人父母户口均在本市,其未成年兄弟姐妹须一并申请)或以下成年子女:

  (1)满18周岁不满20周岁,在高中(含中职、中技)或大学(户口未迁入高校集体户)教育阶段在校就读成年子女;

  (2)本省生源且户口迁往学校的未婚未育应届高校毕业生,毕业后未正式落实接收单位,父母户口已迁至本市的成年子女。

  3、经拟入户地街道计生部门审核符合本市迁户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申请人需先行携带相关资料到拟入户地街道计生部门审核,审核同意后相关计生信息通过深圳市政务资源交换平台流转到我局,不需提供纸质材料);

  4、申请人无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的记录。

  二、办理时限:

  按入户申请的受理时间顺序安排审批,从受理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调查时间不计入审批时限。

  三、办理费用:

  免征《准予迁入证明》工本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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