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技术资格人员落户南京合法稳定住所材料

时间:2024-08-11 05:36:52 户口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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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资格人员落户南京合法稳定住所材料

  落户指在某地报入户口,长期定居。落户某地需具备落户地规定的条件并办理一定的手续才能落户该地。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专业技术资格人员落户南京合法稳定住所材料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专业技术资格人员落户南京合法稳定住所材料:

  1、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2、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3、经市人社部门盖章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认证书》(外市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认证时需提供职称证书、毕业证书、批文和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表原件);

  4、就业的提交劳动(聘用)合同,创业的提交本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5、社保缴纳证明(对缴费年限无要求)。

  6、合法稳定住所证明。

  专业技术资格人员落户南京合法稳定住所条件:

  1、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者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且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人员,在南京市就业或者创业,并缴纳社保。

  2、有合法稳定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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