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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职业资格人员落户南京合法稳定住所条件
中国的户籍制度最早可以追溯到两千多年前的春秋战国时期。当时诸国征战,人口成为最重要的资源,没有之一。赋税、夫役、兵丁,皆出于人口。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国家职业资格人员落户南京合法稳定住所条件,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办理条件
具有国家职业资格一、二级,或者具有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且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人员,在南京就业或者创业,并缴纳社保。
国家职业资格人员落户南京合法稳定住所材料:
1、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2、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3、经市人社部门盖章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认证书》(外省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认证时需提供当地人社部门的发证证明);
4、就业的提交劳动(聘用)合同,创业的提交本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5、社保缴纳证明(对缴费年限无要求)。
6、合法稳定住所证明。
办理流程
提醒:请按照材料上传的相关要求,上传本人有效证件、材料照片。对提供虚假信息、使用伪造、变造材料办理的户口,公安机关将撤销本次户口登记,并作为个人失信记录予以记载。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窗口办理
提交材料——审核——等待审核结果——审核通过即落户成功
拓展:积分指标
积分落户指标由基础指标、加分指标和减分指标组成。总积分=基础指标+加分指标-减分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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