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关推荐
南京有合法稳定住所落户南京溧水分局受理点有哪些
落户指在某地报入户口,长期定居。落户某地需具备落户地规定的条件并办理一定的手续才能落户该地。接下来由小编为大家整理出南京有合法稳定住所落户南京溧水分局受理点有哪些,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南京有合法稳定住所落户南京溧水分局受理点有哪些
1、南京溧水经济开发区派出所地址:南京市溧水经济开发区宝塔北路8号;
2、南京溧水区明觉派出所地址:南京市溧水区明觉集镇光明路;
3、南京溧水区晶桥派出所地址:南京市溧水区晶桥镇阳光路8号;
4、南京溧水区石湫派出所地址:南京市溧水区石湫镇新河北路156号等。
迁移类型:
一、市内迁入
办理市内户口迁入,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迁入地派出所办理:
(1)迁入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市内户口迁移证;
(2)迁入户的居民户口簿;
(3)新立户的要有房管部门出具的住房证明或房屋产权证明;
(4)迁入人符合申领、换领居民身份证条件的,每人交本人正面免冠一寸光纸黑白大头照片两张,已满16周岁,已领取居民身份证的,每人交照片一张;
(5)因结婚迁入的要持结婚证;
(6)迁入农村地区的农业人口要有迁入地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同意迁入的证明;
(7)迁入非直系亲属户内的,应征得迁入地派出所同意后,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二、市外迁出
办理市外户口迁出,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
(2)农业人口迁出要有迁入地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同意入户的证明。
办理迁往外省市户口,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
(2)外省市公安机关开具的户口准迁证;
(3)因大、中专院校招生、毕业分配等原因迁出户口应出示相应的证明。
【南京有合法稳定住所落户南京溧水分局受理点有哪些】相关文章:
南京没有合法稳定住所且未就业落户南京浦口分局受理点02-18
南京没有合法稳定住所且未就业落户南京栖霞分局受理点0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