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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驻厦办事机构人员落户流程
户籍,又称户口,是指国家主管户政的行政机关所制作的,用以记载和留存住户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书。也是我们每个公民的身份证明。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厦门驻厦办事机构人员落户流程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现场办理
1、申请人带齐材料到拟落户地区行政服务中心(拟落户地在翔安区的,到翔安公安分局户政办证大厅)户口受理窗口申请,经核准后,签发户口准迁凭证;
2、凭《户口准迁证》到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将户口迁出后(原户口在本省内不需到原户口所在地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可直接持户口准迁凭证),到拟落户地派出所办理落户。
网上办理
1、进入i厦门政务服务平台,点击“在线办理”进行网上申报;
2、经公安人口管理部门网上预审并通过初审后,将申请材料原件送到拟落户地区行政服务中心(拟落户地在翔安区的,到翔安公安分局户政办证大厅)户口受理窗口办理。
申报材料:
1、内联单位人员入户审核表。
2、驻厦机构批件。
3、迁入人员人事关系证明。
4、当事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书或职称证书。
5、在厦门合法固定住所凭证。
以上材料需原件和复印件(A4规格)1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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