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户口迁入办理材料

时间:2024-09-15 12:58:03 户口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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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户口迁入办理材料

  户籍,又称户口,是指国家主管户政的行政机关所制作的,用以记载和留存住户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书。也是我们每个公民的身份证明。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武汉户口迁入办理材料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办理条件

  1、具有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含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2、具有普通高校专科、本科以及非普通高校本科(含教育部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学历或学位,年龄不满40周岁的人员。

  3、以上人员需办理配偶、子女、父母随迁落户的,应符合投靠条件。

  办理材料

  1、本人填写《申报户口登记表》(可到分局户籍窗口领取,手写签名)(留存原件);

  2、本人原籍《居民户口簿》或学生集体户常住人口登记表,居民身份证(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3、毕业证和学历证明(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认证留学回国人员学历或学位认证书”)(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4、房屋证明:

  ①在自有房屋落户的,提供自有房屋所有权证(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

  ②在单位集体户或在单位工作所在地的社区公共户落户的,需提供单位证明(留存原件);

  ③在租或借住房屋所在地社区公共户落户的,需提供租赁房屋协议(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或房主书面借住证明(留存原件),由窗口民警网上核定地址;

  5、在本人配偶、父母、子女房屋落户的,需提供关系凭证(审核原件,留存复印件)和房屋所有人书面同意书(留存原件);

  6、有符合投靠条件的随迁人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本人及16周岁以上随迁人员,需提供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或现场采集照片(人口系统中有二代证照片的可不提供)。

  办理流程

  现场办理

  窗口办。申请人持需提供的材料,到拟落户地的所在区政务中心公安户籍窗口申办。有随迁人员的,5个工作日办结;无随迁人员的,材料齐全现场办结,开具《准予迁移证明》。

  网上办理

  网上办。申请人通过关注“武汉公安”微信公众号或登录“武汉公安云端窗口”,拍照或扫描上传需提交材料,网上审核通过的,可选择邮政快递寄送或到区政务中心公安户籍窗口领取《准予迁移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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