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关推荐
大连三投靠落户条件
户口管理在未来社会不仅不会也不能被削弱,更不可能被“取消”,而只能依法科学地得到稳步强化,以便为公众生活、群体生产、社会服务、政府行政和国家其他行为提供更方便快捷的服务,发挥其应有的更广泛、多样、持续的巨大作用。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大连三投靠落户条件,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三投靠”落户准入条件
符合下列投靠条件之一,且被投靠人有合法稳定住所的无业人员,可以在被投靠人合法稳定住所地申请登记常住户口:
1、被投靠的配偶常住户口在主城区并结婚满2年,或被投靠的配偶常住户口在新市区并结婚满1年,或被投靠的配偶常住户口在新区(夫妻双方均有职业符合上述无业人员“夫妻投靠”准入条件的,应当提交就业证明,并按无业人员“夫妻投靠”审批程序申请办理);
2、投靠的未成年子女,父母有一方常住户口在我市,或因父母均系现役军人等情况被投靠的祖(外祖父母)常住户口在我市;
3、父母双亡的未成年子女,可投靠常住户口在我市的监护人(其法定监护人仅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祖父母、外祖父母和第二款规定的兄、姐);
4、身边无子女的父母,可以申请1名无业未婚子女投靠;
5、被投靠的子女常住户口在主城区、新市区,其登记常住户口5年以上,投靠的父母年龄合计满130岁,或投靠的单亲父亲满65周岁、单亲母亲满60周岁;且投靠人在直辖市、省会市、计划单列市以外的城市无子女;
6、被投靠的子女常住户口在新区,投靠的父母年龄合计满130岁,或投靠的单亲父亲满65周岁、单亲母亲满60周岁;且投靠人在直辖市、省会市、计划单列市以外的城市无子女;
7、投靠人申请落户,被投靠人须有合法稳定住所且与本人户口登记一致,否则不予办理落户;
8、被投靠人因本人无合法稳定住所而与父母、子女共同居住,父母、子女取得稳定住所合法所有权或使用权,且无房屋权属纠纷的,可视为有合法稳定住所。
落户材料
1、办理“子女投靠父母”户口材料
(1)申请人书面申请。
(2)父(母)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父母离婚的应提供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
(3)子女的户口簿、身份证、出生医学证明;子女系超生的,应提供计生部门相关手续。
(4)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含《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书》或《大连市房地产权证》以及依法承租的公有住房房证,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证明等)。
(5)成年子女需提供未婚证明、失业登记证(无业证明)。
(6)其他需提供的材料(由窗口民警提供书面清单)。
2、办理“老人投子女”人员户口材料
(1)申请人书面落户申请书。
(2)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含《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书》或《大连市房地产权证》以及依法承租的公有住房房证,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证明等)。
(3)申请人与迁入人户口簿(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4)迁入人子女分布情况证明(申请人及迁入人所在单位出具的人事档案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其他子女户口簿、身份证);迁入人子女为独生子女的,应提供《独生子女证》)。
(5)婚姻状况证明(双老人出示结婚证);单老人(除出具结婚证或离婚证外)由民政部门出具未再婚证明。
(6)其他需提供的材料(由窗口民警提供书面清单)。
3、办理“夫妻投靠”户口材料
(1)申请人书面申请书。
(2)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含《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书》或《大连市房地产权证》以及依法承租的公有住房房证,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证明等)。
(3)申请人及被申请人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婚姻证明及复印件。
(4)被申请人无职业的,提供无业证明(就业失业登记证,退休证,离休证等);被申请人有职业的,提供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5)随迁子女出生医学证明、未婚证明、无业证明、在校就读证明(18周岁以上出具);再婚随迁子女需提供法院子女抚养权判决或民政部门的离婚协议。
(6)其他需提供材料(由窗口民警提供书面清单)。
办理流程
1、到迁入地的公安机关户政窗口申请准迁证明。
2、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凭《准予迁入证明》到原户籍地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出,领取《户口迁移证》。
3、申请人持身份证、《准予迁入证明》第三联、《户口迁移证》第二联、身份证、入户地址户口簿到申请入户的公安机关户政窗口办理入户手续。
温馨提示:
1、申请人是我市主城区常住户口人员的,在其户口所在地公安分局治安大队申请。
2、申请人是我市非主城区常住户口人员的,在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
【大连三投靠落户条件】相关文章:
大连夫妻投靠落户指南11-12
郑州投靠朋友落户条件11-16
无锡父母投靠落户条件11-16
杭州老年投靠落户条件11-17
长沙夫妻投靠落户条件11-11
上海投靠类落户条件01-11
西安投靠落户办理条件11-10
淄博投靠落户办理条件11-11
成都父母投靠子女落户条件1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