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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对象
补贴应具有专向性:专向性补贴是指政府有选择或有差别地向某些企业提供的补贴。接下来由小编为大家整理出创业带动就业补贴对象,希望大家喜欢!
补贴对象: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初创企业:
1、为招用人员连续缴纳3个月以上社会保险;
2、与招用人员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
3、广州市企业成立1-4年内。
补贴标准:
按初创企业招用人数给予创业带动就业补贴,招用3人(含3人)以下的按每人2000元给予补贴;招用3人以上的每增加1人给予3000元补贴,每户企业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3万元。
创业带动就业补贴所需资料:
1、被招用人员在该企业连续3个月以上的社会保险个人缴费证明原件。
2、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4、社会保险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三证合一的执照不需提供)。
5、参保人员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6、广州市就业登记表原件及复印件(劳动备案)。
7、劳动备案信息:政治面貌,户口性质,婚姻情况,文化程度。
8、公章。
9、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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